北京市教育工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 通知 京教工发[2013]9号 各高等学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提高服务职工能力的意见》(京工发〔2013〕7号)要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09]58号)精神,结合首都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做出如下通 知: 一、工作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工会要按照“建首善、创一流”的工作标准和“维权要到位、服务要做实、发展要全面”的工作要求,赋予职工之家新内涵和新内容,以“会家合一”为形式,全面推进职工之家的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将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成为反映教职工利益诉求的窗口,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枢纽,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合法权益、服务 职工发展、丰富文化生活的平台。 二、基本任务 (一)阵地建设规范化 1.职工之家场地。在坚持和继承以往建家评家内容基础上,保障职工之家面积(包含合用场地和二级职工小家场地)在每个会员一平方米以上,同时重点实现“亮牌子”、“亮身份”、“亮制度”、“亮项目”、“亮程序”(见附件)。 2.办公服务设施。职工之家应配齐必备的办公设备和服务场所相关的活动设施。配备一台具有视频对话功能的电脑,装载QQ企业版视频对话软件,利用装备视频对话系统直接实现与市总工会视频会议系统的有效衔接。保障12351职工信息服务平台畅通,承办派单任务,为教职工提供咨询 和求助服务。 3.职工之家设置。职工之家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要建设教职工活动中心,本着“一室多用”原则,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心理减压咨询、教职工读书学习功能等。 (二)队伍建设规范化 1.人员配备及管理。按照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会员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配齐配强工会干部。明确岗位职责, 严格考核评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要自上而下建立和巩固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为本 单位和所在辖区内职工的服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规范化 1.建立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定期联系教职工制度,倾听呼声,反映诉求。对可能发生的教职工群体性事件,做到 及时发现、迅速反应。 2.接受教职工日常求助,了解困难,及时帮扶。协调有关方面对教职工生活、子女教育、就医等困难提供帮助。建 立帮扶对象定期回访制度,提高服务内容的实效性。 3.接待教职工劳动法律政策咨询,调解争议、化解矛盾,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积极介入调解,为教职工提供必要法律援助,发挥好桥 梁纽带作用。 4.发挥教职工心理压力“减压阀”作用,疏导教职工情绪,通过个别谈心、心理讲座、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开 展咨询活动等形式,缓解教职工压力。 5.深化教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组织教师教学、科研交流 等活动,鼓励青年教师教学相长,提升素质。 6.扶持教职工社团和兴趣小组建设,满足个性需求,组织教职工“文化沙龙”,开展校际间的教职工体育赛事,关 注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7.开发学校现有文化阵地、体育设施资源,为“京卡·服务卡”搭载扩大服务项目。建立与所在地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的联系协作,主动参与和支持工会服务站开展的各项服务职工工作,丰富地方工会服务站便民利民、服务职工的 活动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教育工会各级组织要切实将进一步创新和规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建立与单位行政定期会议制度,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统筹规划,提高工会 工作社会化水平。 (二)查找不足,规范创新。要把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新内容、新要求作为建家评家的重要条件,制定本地区、本学校二级小家建设标准,规范建家工作。对各高校和区县教育工会,要通过自查、片组互查和市总工会抽查的方式,对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单位在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创先评优,树立典型。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工作是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市总工会将通过每两年一次的模范职工之家评比表彰工作,在5年内选树工作突出的市级“职工之家”1000个,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市教育工会也将研究配套的奖励方案。同时,市教育工会将于年底选树教育系统100个先进职工小家和100名优秀工会工作者进行表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建家工作的新鲜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建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时间进度
4.片组划分 北京市教育工会 201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