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7年优秀工会干部和会员的通知

时间:2018-11-15浏览:2077

 关于开展2017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会员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建设和谐校园,充分调动基层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优秀工会干部”和“中国传媒大学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工会干部:在担任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中评选

(二)优秀工会会员:在全体工会会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关于对工会和群团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认真学习《工会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注重学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法律法规,熟悉工会业务,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主动配合党政领导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工作、生活,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本单位职工群众的信赖;

3.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在基层工会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做出贡献;

4.热心教工小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家”工作成效显著。

(二)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注重学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改革与建设;

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办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3.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本单位和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工会活动出谋献策,在各类活动中表现积极。

本年度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含)以下者,不得参与优秀工会干部(会员)的评选。

三、评选比例

全校范围内评选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原则上按照分工会工会干部35%的比例进行评选;

优秀工会会员,原则上按照分工会会员人数3%的比例进行评选;

专职工会干部评选1名;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原则上各评选1名优秀工会干部;

篮球协会、气排球协会、乒乓球协会、足球协会、羽毛球协会原则上各评选1名优秀工会会员。

上述各类优秀人员,不得重复评选。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会员由各分工会自行组织会员评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原则上各评选1名优秀工会干部;篮球协会、气排球协会、乒乓球协会、足球协会、羽毛球协会原则上各评选1名优秀工会会员;

2.各分工会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会员在分工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可当选。

3.填写《中国传媒大学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中国传媒大学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中国传媒大学优秀工会干部(会员)汇总表》,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报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20171221日上报校工会,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工会办公室信息平台,联系电话:65779318,联系人:刘老师,任老师。

4.对各分工会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会员经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议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表彰。

请各分工会同时将2017年工作总结发送至校工会信息平台。

 

                                             校工会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