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5-05-15浏览次数:256

中国传媒大学
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文件汇编
 
 
 
 
 

        教代会执委会
2014年11月14日
 
 
 
 
 
 
 
 
 
 
 
 
 
 
 
 
目  录
 
一、会议通知
     关于召开专题教代会的通知………………………………………………
     专题教代会会议议程………………………………………………………
     专题教代会日程安排………………………………………………………
     专题教代会代表团讨论地点………………………………………………
 
 二、会议讲话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起草说明………………………………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
大会决议……………………………………………………………………
领导讲话……………………………………………………………………
 
三、大会主持词
预备会主持词………………………………………………………………
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词……………………………………………………
主席团会议主持词…………………………………………………………
第二次全体会议主持词……………………………………………………
 
四、附件
主席团名单…………………………………………………………………
 执行主席名单………………………………………………………………
    大会报道……………………………………………………………………
 
 
 
 

中传党办字〔2014〕15号
    陈文申书记总结讲话。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
2014年专题会议日程安排  
11月14日(星期五)
会议名称
时间
内   容
参加人员
主持人
地点
 
13:1513:25
 
参会人员签到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清点正式代表人数。
正式代表
列席人员
特邀人员
 
中传国际交流中心(西楼)三层M1会议室
预备会议
13:2513:30
 
1.报告增补代表及执委会主任等;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大会议程。
正式代表
高福安
三层M1
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13:3014:00
1. 宣布开会,奏唱国歌;
2. 听取袁军副校长作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说明。
正式代表
列席人员
特邀人员
刘守训
三层M1
各代表团
讨论
 
14:1015:30
 
1.讨论《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
2.讨论大会决议(草案)。
正式代表
列席人员
特邀人员
各代
表团
团长
各代表团会议室
大会主席
团会议
15:0015:30
 
1.听取讨论汇报;
2.讨论通过大会决议(草案)。
主席团
 员
各代表团团长
高福安
三层M9
15:4015:50参会人员入场,清点正式代表人数。
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15:50-17:00
1.大会交流发言五个代表团各派1人发言,每人5分钟);
2.宣读大会决议(执委会委员);
3.通过大会决议(举手表决);
4.党委书记陈文申总结讲话。
 
正式代表
列席人员
特邀人员
高福安
三层M1
17:00晚餐(在三层M1门口发快餐)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各代表团讨论地点
序号
     
团 长
副团长
讨论地点
1
第一代表团(正式代表32人、列席代表23人)
机关各部门
刘春梅
王永滨
三层
M1会议室
2
第二代表团(正式代表29人、列席代表3人)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图书馆、计算机与网络中心、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中传电视台)、后勤管理处、出版社、文化创意园管委会     
 
徐宝泉
 颖
三层
M6会议室
3
第三代表团(正式代表32人、列席代表6人)
 
新闻传播学部(新闻学院、电视学院、传播研究院、亚洲传媒研究中心、年鉴)广告学院(国家广告研究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学院 
 灵
王晓红
三层
M7会议室
4
第四代表团(正式代表25人、列席代表7人)
 
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艺术教育中心)、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
伍建阳
金北平
三层
M8会议室
5
第五代表团(正式代表30人、列席代表10人)
 
文法学部(文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汉语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有声媒体语言研究中心)、理工学部(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广播电视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媒介音视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新媒体研究院、文化发展研究院、脑科学与智能媒体研究院、广播电视研究中心) 
刘剑波
高慧燃
三层
M2会议室
6
离退休列席人员(16人)
姜鹏
 
三层
M5会议室
7
大会主席团成员(28人)
 
 
三层
M9会议室
 
注:1. 在职列席人员请到本单位所在代表团参加讨论。
  2. 特邀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任何一个代表团讨论。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起草说明
 ——在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2014年专题会议上的报告
 
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 袁 军
2014年11月14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议程安排,由我代表学校,向会议作《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的起草说明报告,请审议。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是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研究制定的。《章程(草案)》的形成,是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也是全校师生员工和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过程。下面,我主要针对《章程(草案)》的制定过程、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主要内容与特点做简要说明。
一、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过程
从2007年春季开始,制定章程就被提上学校的工作日程中,并成为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整个制定过程历时7年,数易其稿。以2011年为界,章程制定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起草过程体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注重对大学章程理论前沿问题的研究。
从2007年春季至2011年底,学校做了大量有关大学章程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工作。学校章程起草组搜集了多部古今中外的大学章程文本,作了深入解读,对其中一些重要、经典的章程文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们梳理了近代以来中外大学章程所蕴含的“现代大学精神”,以及“大学内部治理”的经验性做法。中国大学体制有别于欧美,也与近代中国的大学传统存在阻隔,在现实、愿景和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是章程起草组面临的最大难题。在这期间,起草组曾多次与教育部政法司、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前往当时的章程制定试点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系统研究近年来国内高校改革实践和中国传媒大学制度建设的创新成果,依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校章程起草组于2009年11月完成了第一稿。此后,受制于校内外环境条件的诸多变化和不确定因素,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暂时放慢了脚步,起草组进入了持续摸索、反复探究和不断修订文本的阶段,先后形成了十多个不同的章程文本。
二是注重章程起草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011年以来,章程制定的各种内外部条件日趋成熟。当年11月份,教育部颁发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随后又陆续出台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和规定。2012年10月,教育部政法司在同济大学召开章程建设试点高校工作会议,包括我校在内的12所直属高校参加,学校起草组的多位同志也与会进行了交流和研讨。2013年,学校实施了学部制改革,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今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上述这些重要规章、规定和文件的出台,为困扰学校章程制定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政策依据,有力促进了章程起草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民主程序是提高政策制定科学性的坚强保障。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使章程制定成为学校广泛凝聚共识、发挥集体智慧的过程。章程起草组曾多次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章程制定的进展情况,学校党委就章程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文字表述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和要求。
今年6月至10月,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组织召开了9场章程征求意见座谈会。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教学科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广大教师、离退休教职工、学生和党外人士的代表都参加了相关场次的座谈会。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校22家海内外校友会征求意见;借助学校的门户网站,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以上各种途径,总计提出了200多条意见和建议。经学校党委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责成起草组对章程文本进行了50多处对应修改,最终形成了《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经学校党委同意,《章程(草案)》提交本次专题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二、学校《章程(草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校落实章程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在推进内部治理改革的基础上制定章程,将改革成果制度化并充分吸收进章程;以章程建设为契机,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按照“体现改革精神、突出传媒特色、实现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章程制定工作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就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教育部先后出台过两个文件,专门对章程内容、制定程序、核准与监督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既要做到完成“规定动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同时,又要完成特定的“自选动作”,着重挖掘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并通过章程的各个部分给予充分的展示,切实体现中国传媒大学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的特色。
二是尊重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统一。制定章程,既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学校不断改革创新的现实需要。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传媒大学积淀了独特的文化底蕴和宝贵的精神财富。章程是对学校60年办学传统和经验“集大成”的体现,既要吸纳学校长期积淀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特色,立足当下,从实际出发,力求科学务实;又要结合新的办学实践,体现当下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着眼未来,兼顾改革与发展。
三是注重指导性与规范性。在章程制定中,着力凸显“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核心的基本制度框架;注重明确基本的指导性原则,繁简得当,坚持“宜粗不宜细”,努力形成有利于学校治理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其中相关问题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由学校的其他规定或细则给予明确,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同时,章程非常注重规范性,特别是有关党委职责、校长职权、教代会职权等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规范表述。
三、学校《章程(草案)》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学校《章程(草案)》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共10章78条,8000余字。序言部分简述了学校的历史沿革与办学传统。正文包括总则、使命与功能、治理结构、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财务资产审计和后勤、学校与社会、学校标示、附则等十章内容。具体而言,《章程(草案)》的主要内容表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凝聚了改革创新的精神,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
学校《章程(草案)》在序言中提出,要“以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使命与功能”一章中强调,要“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在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主张上有一定的突破,明确提出在人事、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享有自主权,这在其他高校的章程中是不多见的。此外,在设立董事会,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成立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建立新型筹资体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师德一票否决”,突出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章程(草案)》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性规定。如果获教育部核准,将对学校今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的效果。
二是清晰阐明了学校的使命与功能,反映了学校长期坚持的优秀传统和办学经验。
学校60年来办学治校的历史经验,既有成文的制度性文献、也有不成文的精神内涵,在制定章程时,我们都不断加以梳理和吸纳。起草组以学校发展规划、历史文献和现有制度为基础,参考了近年来学校主要领导的报告、讲话及文章等各种资料,汇聚师生共识,在第二章“使命与功能”中,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科建设以及国际化等几个方面,凝练了学校的办学使命、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内涵发展、特色办学”,“植根传媒、服务社会、面向世界、开放办学”,“校园大课堂、传媒大舞台”,“基础学科入主流、优势学科创一流”等等,都集中反映了学校的优秀传统和办学经验。
三是固化了学部制改革成果,体现了学校内部治理的创新实践。
“学部制”在我校并非新鲜事物。1994年,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学校曾将三个系组建成一个工学院。十多年前,我们就开始了学部制改革的尝试,曾架构了“新闻传播学部”、“影视艺术学部”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部”。限于当时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这三个学部仅作为虚设的同类学科群的协调机构。2013年的学部制改革,是学校近年来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使学校在校内管理体制上完成了从学院制向学部制的转变,实现了管理重心的整体下移,教学科研资源的整合与统筹也呈现出一派新气象。在《章程(草案)》的第四章“教学科研机构”中,我们把学部设置的原则、学部的基本职权以及运行规范等进一步加以明确,这对未来坚定改革信心,持续扩大改革成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起草组在与教育部政法司的同志进行交流时,这一点也得到他们的充分认可。
四是强化了学校治理的学术导向,搭建了由五个委员会组成的学术治理架构。
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反映出的“教授治学”、维护学术独立性、尊重学术自由的精神,《章程(草案)》在第三章“治理结构”中,赋权学术委员会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地位、职权。同时,明确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授予的决定机构,对学位事务具有咨询和决策权。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督导制度建设,新增或完善了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架构,明确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五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师生权益及其保障机制建设。
《章程(草案)》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别是教职工和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组织形式;“学校建立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收入增长机制,保障教职员工合理待遇”;学校不断改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建立学生资助制度等。同时,还强调了对教师、学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其权利义务;突出“公平”、“平等”原则,分别设立教职员工申诉机构和学生申诉机构,保障和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规定,学校定期举行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充分发挥典礼仪式的育人作用。总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以人为本”理念在《章程(草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再次彰显了学校长期以来坚持“师生为本”的价值理念。
 
各位代表,同志们:学校章程是未来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制度保障。章程制定是学校党委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起草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衷心希望各位代表,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进行审议和讨论,通过你们的力量,汇聚广大师生的智慧。让我们共同努力,使学校章程真正成为体现中传精神和发展方向、表达师生共同观念和价值追求的纲领性文件。
谢谢大家!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
 
(草案)
 
 
序言…………………………………………………………………1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定位与功能………………………………………………3
第三章 治理结构…………………………………………………4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11
第五章 教职员工……………………………………………….13
第六章 学生…………………………………………………….15
第七章 经费与资产………………………………….…………17
第八章 学校与社会…………………………………………….17
第九章 学校标识………………………………………….……18
第十章 附则…………………………………………………….19
 
 
 
 
 
 
 
 
 
 
序 言
 
 
中国传媒大学的前身中央广播事业局技术人员训练班始建于1954年。1958年更名为北京广播专科学校。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北京广播学院。2000年由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独立建制划转教育部管理。2001年被确定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2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东校园整体并入北京广播学院。2004年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进入“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作为一所行业特色型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信息传播领域高层次人才,为党和国家的传媒事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质量为核心,走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发展之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国传媒大学(英文名称为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CUC)。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学校网址为http://www.cuc.edu.cn
第四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分立、合并与终止,由举办者决定。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国家和主管部门支持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运用立法、规划、拨款等手段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专门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价。
第七条 学校在招生、人事、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机构设置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享有自主权。
第八条 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   定位与功能
 
第九条 学校办学类型定位: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植根传媒、服务社会、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
第十条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一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强化新闻传播人才特殊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传媒领域精英人才
第十二条 学校主要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等其他类型的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践行“校园大课堂、传媒大舞台”的育人理念和模式,使理论教学、专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三者有机结合,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和全空间育人。
第十四条学校以国家战略为导向,打造中国特色文化与传媒新型智库,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五条 学校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第十六条 学校大力开展高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传媒高等教育国际化,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基础学科入主流、优势学科创一流”的建设思路,强化信息传播领域“小综合”的学科特色,构建以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为重点,文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第三章 治理结构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中国传媒大学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九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党委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职责由其常务委员会履行。
第二十条 中国共产党中国传媒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权有: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置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事务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主要职权有:
(一)审议或决定下列事务: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等;
(二)评定以下事项:教学、科研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研成果奖;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三)对下列决策提出咨询意见: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等;
(四)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五)其他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
学术委员会由遴选产生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人数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教学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四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一届。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学术分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事务进行咨询和决策。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作出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决定;
(二)作出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决定;
(三)作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和撤销学位的决定;
(四)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
(五)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根据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遴选产生,校长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置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专)科专业课程建设、日常教学运行等提出咨询建议,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过程管理等提出咨询建议,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置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本(专)科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由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咨询和协商机构,是学校实现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党政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及教学科研机构等。各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围绕教学科研工作,履行管理、保障和服务等职责。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监察机构,对学校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支持和保障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行“三级建制、两级管理”,即学校管理学部、中心和直属学院(部),委托其管理内设学院(研究院、部、中心)。
学部、中心和直属学院(部)兼具行政和学术管理职能,是拥有人、财、物等支配权力的二级机构。内设学院(研究院、部、中心)是教学、科研等项工作的实施运行单位。
第三十四条 学部按照学科门类或大类设置,特殊情况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根据部分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和职能任务的特殊性,保留少数直属学校的学院(部)。
第三十五条 学部、中心和直属学院(部)的主要职权有:
(一)组织领导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项工作;
(二)完善本科和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四)规划和协调学科建设;制定本单位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评价标准;
(五)优化资源配置;统筹重大科研项目和交叉学科平台建设;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管理使用学校核拨的经费和资产。
第三十六条 学部长、中心主任和直属学院(部)长是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部、中心和直属学院(部)党委(直属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是学部、中心和直属学院(部)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十九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科研机构。各科研机构根据规定和学校授权,承担相应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任务。
 
第五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学校按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对教职员工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流动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十三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和需要,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教职员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三)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七)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五条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学校为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四十六条 学校坚持师德为上,注重师德激励和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收入增长机制,保障教职员工合理待遇。
第四十八条 学校设立教职员工申诉机构,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以及其他形式的聘用工作人员,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等,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六章 学生
 
第五十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对于不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根据相关入学规定、培养协议等确定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养和管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
第五十一条 学校自主调节本科各专业招生比例及各类型研究生录取比例,自主确定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试和录取标准。
除个别招生数量有限且有一定性别均衡要求的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人才。
第五十二条 学校定期举行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充分发挥典礼仪式的育人作用。
第五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和突发变故的学生提供帮助。
第五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第五十八条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机构,健全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七章 经费与资产
 
第五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为主。学校建立新型筹资体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第六十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财务规章制度,集中财务收支预算和会计核算,坚持勤俭办学,努力增收节支。
第六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学校依法保护和利用校名、标志物等无形资产。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制度,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接受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学校健全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学习、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
 
第八章 学校与社会
 
第六十四条 学校积极拓展教育服务,为高等教育大众化、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服务。
第六十五条 学校设立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捐赠项目和基金,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学校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社会化和产业化,鼓励将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
第六十七条 学校重视和支持校办产业的发展。校办产业实行产权明晰、责权明确、自主经营、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六十八条 学校积极与国(境)内外著名学府和机构建立联系,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九条 学校校友是指在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原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东校园)学习或工作过的师生员工。
第七十条 学校以校友会等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优先为校友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及其他服务,欢迎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九章 学校标识
 
第七十一条 学校校训为“立德、敬业、博学、竞先”。
第七十二条 学校校徽包括胸徽与标志徽。
教职员工佩戴的胸徽为黄框、红底、白字,学生佩戴的胸徽为黄框、白底、红字。
标志徽由三个分别为红绿蓝颜色的钢笔尖和三个半径不等的同心圆构成,外环上方是英文校名“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下方是中文校名“中国传媒大学”。
图示: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校歌为《校园里有一排年轻的白杨》,由叶延滨作词、刘天礼作曲。
第七十四条 学校校庆日为9月7日。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校内其他规章应依据本章程制定和修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自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的决议
(2014年11月14日)
2014年11月14日,我校召开了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会上,袁军副校长对《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各代表团对《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
代表们认为,制定章程是学校实现依法自主管理、科学发展、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对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章程(草案)》高度凝练了学校的使命、功能、人才培养目标和内部治理原则,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既是学校对办学历史、传统和经验的系统梳理,又是对办学理念、基本制度、学校与社会关系等的集中阐释。
代表们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以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章程(草案)》中部分内容和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
大会原则通过《章程(草案)》。
大会要求,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研究,对《章程(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和教代会执委会反馈给全体代表。
大会号召,全校教职员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章程制定为抓手,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早日把我校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而共同努力。
 
 
 
 
 
 
 
 
 
 
 
 
 
2014年专题教代会上的讲话
党委书记 陈文申
2014年11月14日
 
各位代表、老师们:
今天的专题教代会,大家认真审议了《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刚才各小组代表做了很好的发言,充分体现出各位代表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的主人翁精神。在此,我代表学校党委向各位与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是要感谢大家围绕《章程》和学校发展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起草组还要认真研究吸纳这些意见和建议,对《章程》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交党委全委会审定。
《章程》已经获得原则通过,但是我们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步伐还远未结束。下面我想围绕《章程》的建设和贯彻落实,谈几点意见,和代表们交流。
一、要充分认识大学章程建设对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化学校各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知道,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法”,它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是高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袁校长所做的起草说明也提到,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各类高校要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高校,这是在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框架下提出的具体要求。教育规划纲要以专章阐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鲜明地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这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中是第一次。在去年召开的直属高校工作咨询会上,刘延东同志也特别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项打基础、立根本、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既是一个“历史命题”,也是一个“时代命题”。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围绕“什么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怎么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这个重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到各高校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已经出台了《高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是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方面努力“破题”。
今天我们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为什么这么说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步提出,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四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强调法治在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性。可以说,这些都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大学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度保障,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必不可少的一步。因此说,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形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从在法治框架下实现学校治理的角度,来认识大学章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那么具体到我们学校,我们有自己的历史、优势、资源,有自己的办学特色、服务面向和办学目标,在国家依法赋予的办学自主权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自我定位,提高质量效益;如何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特别是去年我们实施了学部制改革,今后还将围绕教育教学、人事、后勤等推出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如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深入、有效推进——这些都需要“有法可依”。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和大学行为的总规范,正是法的治理模式、法的精神和法律条规在一所大学的进一步延伸和具体化、个性化。
对于这样一部学校的“根本大法”,党委高度重视,刚才袁校长也向大家作了说明,我们的这部《章程》整个制定过程历时7年。组织了专门的起草班子,调研借鉴了国内外知名大学章程建设的经验,全面梳理了学校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充分凝炼学校的办学传统、理念和愿景,努力使章程成为符合学校实际,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保障和推动力。在制定的过程中,学校也广集众智,通过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校内外的意见,力求保证《章程》的科学性。从这个角度上说,今天的专题教代会,我们不光是要体现《章程》制定的程序民主,更是一个进一步完善章程、进一步凝聚共识的过程。
二、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构建学校系统、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团结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响应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章程》的制定,是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性一步。教代会通过《章程》后,还要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全委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核准。获得核准后,学校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宣传,使全校师生都能对《章程》的基本内容有更全面的了解,对学校的办学使命和功能有更深刻的理解,对学校的治理结构和师生员工的权利义务等有更清晰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干部和师生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意识,自觉维护章程权威,保证《章程》顺利实施。
更为重要的是,章程要落地,配套之制度必须要跟上。去年我们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在活动中收集到的各种问题,今年学校加快推进《中国传媒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的落实,对现行各类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改、审订,学校进一步完善了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制度,目前2014版《制度汇编》已经完成。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还要全面梳理整合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后勤等各方面的配套制度,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定期审查清理,形成相互衔接、较为完备的科学的学校制度体系,真正实现依法治校,为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三、要以贯彻落实《章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
大学章程和内部治理结构都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两者紧密关联。接下来党委要以贯彻落实《章程》为契机,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构建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这里面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今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这是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对高等学校的领导的重要举措。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不能仅仅在学校章程中给予充分体现,更要在实践中坚决贯彻落实。
二是要促进学术与行政相协调。这里重点是要厘清学术组织和行政机构的职能边界,一方面要提升行政机构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改变一些学术事务由行政部门主导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发挥学术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让学术组织在学科规划制定、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奖项申报、学术资源分配等方面有更多的发言权。以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重新梳理学校学术组织的组成、运行与监督机制,特别是要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其规范有效运行。
三是要拓宽师生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这个学期,我们已经启动了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不少部门和单位已经将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推进的改革的方向与思路报了上来,学校正在汇总、梳理。我想强调的是,在学校的综合改革中,只有尊重师生、依靠师生,问需问计于师生,才能激发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革才能顺利地深入推进。同样,也只有充分地尊重师生、依靠师生,才能使《章程》的贯彻落实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过程,真正实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这里我特别想说的是,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作用,扩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和改革举措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些年,我们一直坚持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都提交教代会审议。事实表明,各项改革举措或者重大决策的实施,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越得到充分尊重,教代会的作用发挥得越好,改革举措就越能得到教职工的理解、支持,改革的进度和效果就越好。今后,党委也将继续重视发挥教代会作用,同时继续拓宽渠道,积极吸纳师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级组织和全校党员干部也要牢固群众意识、群众观点,多倾听群众意见,多主动支持教代会工作,争取得到更多师生的理解和认同,共同形成推动学校发展的合力。
各位代表、老师们
我们国家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刻,中国传媒大学的发展也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作为广大教职工的推举的代表,各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章程》制定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为早日实现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的奋斗目标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预备会议主持词
(2014年11月14日下午13:25)
高福安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148人,实到     人,缺席     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一、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预备会议现在开始。
二、第一项,向各位代表报告增补代表等情况。
原教代会执委会主任、校党委副书记刘利群同志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我校,原工会副主席庞亮同志调任党校办(发展规划与法制办)任副主任。目前,校党委副书记刘守训同志分管工会工作,曹坤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规定,经2014年10月29日教代会执委会表决一致同意,增补校党委副书记刘守训同志为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执委会主任,增补工会副主席曹坤同志为教代会代表、执委会委员、执委会副秘书长。
报告完毕。请审议。
大家如果没有意见,鼓掌通过!
三、第二项,请代表审议并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本次大会主席团人员,由教代会执委会提名,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师及其他代表性人员”的规定,以及《中国传媒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中关于“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学科研人员”等的规定,经党委常委会同意后产生。本次专题教代会主席团由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和学校党政领导及教师代表共28人组成,他们是:(以姓氏笔划为序)
他们是:(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俊杰、王 志、王 晖、王晓红、田维义、伍建阳、刘守训、
刘剑波、刘春梅、吕志胜、何 兰、张育华、李停战、苏志武、
陈文申、周靖波、庞 亮、胡正荣、赵 怡、徐宝泉、袁  军、
高福安、梁郑丽、曾原纪、廖祥忠、蔡 翔、裴 鸣、曹 坤
秘 书 长:赵 怡
副秘书长:曹 坤
请审议
大家如果没有意见,鼓掌通过!
(请大会主席团成员上主席台就座)
 
四、第三项,请代表审议并通过《会议议程》。
根据教育部发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的要求,本次专题教代会议题是:
听取袁军副校长作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说明报告
请审议
大家如果没有意见,鼓掌通过!
五、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预备会议议程进行完毕。
下面,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请校党委副书记、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刘守训同志主持。
 
谢谢各位!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词
(2014年11月14日下午13:30 )
刘 守 训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148人,实到       人,缺席    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一、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4年专题会议现在开始。
 
二、请全体起立,奏唱《国歌》。请坐下。
各位代表,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的要求,今天召开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下面进行会议议程:
请袁军副校长作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的说明。
 
第一阶段的全体代表大会议程进行完毕,请各代表团团长按照日程安排组织好代表讨论。下午3:00召开主席团会议,请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各代表团团长3:00前到本楼层M9会议室开会。下午3∶40全体代表准时回到会场,继续进行后面的议程。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大会主席团会议主持词
(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20)
高 福 安
各位主席团成员:
现在召开我校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大会主席团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人数28人,实到会      名,因事、因病请假     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两项:
1.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汇报;
2.讨论通过大会决议(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各代表团按顺序汇报讨论情况
(汇报完毕)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讨论大会决议(草案)
请刘剑波教授宣读决议(草案);
请主席团审议,若有意见请发表。
(稍停)没有意见(或意见发表后,请有关部门根据大家意见进行修改)。
大家鼓掌通过。
主席团会议到此结束,请大家到多功能厅继续参加大会。
散会。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主持词
(2014年11月14日下午3:50)
高 福 安
 
本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148人,实到     人,缺席      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现在举行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一、首先进行大会交流发言
五个代表团各派1人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
(按顺序发言)发言人名字:
学校党委对制定大学章程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章程并进行修改;同时由党校办(发展规划与法制办)负责,组织召开了各个层面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按照教代会专题会议议程要求,大会主席团召开会议,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讨论汇报,认真讨论了大会决议并作了修改。
说明:专题会表决大学章程,会后还会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完善修改。下面表决是否原则通过。
二、宣读大会决议并进行表决
先请刘剑波教授宣读大会决议。
对大会决议有意见的请发表,(稍停)现在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这个大会决议的代表请举手,
不同意的请举手,(如果有,当场宣布人数) 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如果有,当场宣布人数)    没有。
本次表决,同意人数已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全体代表鼓掌通过。
 
三、下面请党委书记陈文申同志作总结讲话
 
刚才陈书记在讲话中就制定大学章程的重要性又做了强调,我们要认真领会。完善而有效的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起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大学章程明确大学的办学目标,准确定位学校发展的方向,同时对学科的设置、教师的聘任等更加规范化,是管理大学、治理大学的“总宪法”。有了这样一种权威性的总宪法,中国传媒大学的各项事务都置于法治的管理之下,能够形成良好的办学秩序,从而为实现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奠定基础。
相信通过《大学章程》的实施,对学校科学管理和有序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竞争实力会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段仅供参考
    各位代表,专题教代会会议议程全部完成。现在我宣布: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闭幕!
通知:1.会后请各代表团把讨论记录本交到主席台。
      2.会议中心为大家准备了晚餐,请在会议室门口领取。会后老师们可以打出租车回家,的票于11月21日(周五)前到校工会报销。
散会!
 
 
 
 
 
 
 
 
 
 
 
 
 
 
 
 
 
 
 
 
 
 
 
 
 
 
 
 
 
 
 
 
 
 
中国传媒大学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教代会
主席团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俊杰、王 志王 晖、王晓红、田维义、伍建阳、刘守训、刘剑波、刘春梅、吕志胜、何 兰、张育华、李停战、苏志武、陈文申、周靖波、庞 亮、胡正荣、赵 怡、徐宝泉、袁 军、高福安、梁郑丽、曾原纪、廖祥忠、蔡 翔、裴 鸣、曹 坤
 
秘 书 长:赵 怡
副秘书长:曹 坤
 
 
 
 
 
第一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主持人:刘守训
第一排:陈文申、苏志武、刘守训、袁 军、胡正荣、
吕志胜、田维义、丁俊杰、伍建阳、刘剑波、
张育华、周靖波、王 晖、徐宝泉、
第二排:高福安、廖祥忠、蔡 翔、王 志、王晓红、
刘春梅、李停战、何 兰、曾原纪、梁郑丽、
 亮、裴 鸣、赵 怡、曹 坤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主持人:高福安
 
第一排:陈文申、苏志武、高福安、廖祥忠、蔡 翔、王 志、
 晖、张育华、周靖波、王晓红、刘春梅、徐宝泉、
 怡、裴 鸣
第二排:刘守训、袁 军、胡正荣、吕志胜、田维义、丁俊杰、
伍建阳、刘剑波、李停战、何 兰、曾原纪、梁郑丽、
 亮、曹 坤
 
 
我校专题教代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
(记者 阎玺 摄影 周维一)11月14日下午,我校召开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教代会全体代表、列席人员、特邀人员出席会议。学校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刘守训副书记、高福安副校长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会前,大会报告了增补代表及执委会主任的有关情况,通过了主席团名单及大会议程。
会上,首先由袁军副校长作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的说明。他指出,大学章程被称为大学的宪章和根本大法,是大学落实法人地位、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规范高校制度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法律载体。章程草案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制定的,章程草案的形成是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也是全校师生员工和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过程。他对章程草案的制定过程、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解读。
袁军副校长指出,章程的主要内容表现出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凝聚了改革创新的精神,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二是清晰阐明了学校的使命与功能,反映了学校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和办学精神;三是固化了学部制的改革成果,体现了学校内部治理的创新实践;四是强化了学校治理的学术导向,搭建了由五个委员会组成的学术治理结构;五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师生权益及其保障机制建设。
随后,五个代表团及离退休列席人员分组对《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各代表团代表向大会主席团进行了汇报,并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对《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予以充分肯定。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代表们对方案中部分内容和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
代表们认为,制定章程是学校实现依法自主管理,科学发展、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对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章程草案高度凝练了学校的使命、功能,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内部治理原则,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既是对学校办学历史、传统和经验的系统梳理,也是对学校办学理念、基本制度、学校与社会关系等的集中阐释。
在听取各代表团交流汇报后,大会主席团宣读了第一届教代会2014年专题会议关于《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的决议,全体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大会决议。
陈文申书记作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作为指导学校发展的章程,《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涉及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最大限度地听取各方意见,需要更加深入仔细地斟酌。
围绕如何推动章程不断完善和有效地贯彻落实,陈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章程的建设是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迈向现代大学建设的重要步伐;二是要充分认识到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不断探索、完善乃至磨合的过程,各学部和创新中心务必要以章程建设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深化改革;三是在学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和落实章程的过程中,要充分理解和把握中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要特别注意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处理好学术和行政的关系、确保师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是在推动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中,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依法治校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础和良好的遵法、守法意识。
陈书记最后指出,我国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中国传媒大学的发展也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章程建设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契机,希望广大教职工齐心协力,为早日实现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的奋斗目标一起努力。
据了解,学校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章程(草案)》高度重视,草案的制定从2007年春季开始,历时7年、数易其稿。于2009年11月完成第一稿,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形成了十多个不同的章程文本,并于2014年6月至10月组织召开了9场章程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22家海内外校友会征求意见,借助学校的门户网站向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200余条意见和建议,并据此对章程草案进行了50多处的修改。本次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章程草案,还将充分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