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教代会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试行)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1-06-16浏览次数:434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各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由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照《中国传媒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本单位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校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5.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一)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单位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本单位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本单位教代会的代表)。各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本单位教代会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100人以上,按20%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0人以下,按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三)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处、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处、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二级教代会领导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教代会的主要议题
确定会议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各项改革措施及管理制度;
3.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
4.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提出领导小组成员建议名单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领导小组人数可根据本单位教职工代表人数多少自行确定,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不担任院系领导职务)应占一定比例。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领导小组的产生。由本单位党、政、工共同协商,并在征求代表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和人选建议名单。领导小组人选建议名单须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选举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三)领导小组不是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会议组织领导核心。领导小组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不能代替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五、起草大会文件材料
(一)开幕词;
(二)领导讲话;
(三)行政领导工作报告;
(四)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六、拟定大会日程、议程
(一)安排大会日程。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如:
日期    时间    活动
方式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地点
                        
(二)拟定大会议程。分大会预备会议和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1.预备会议议程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
(3)选举领导小组;
(4)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2.正式会议议程
(1)致开幕词;
(2)上级领导讲话;
(3)行政领导做工作报告;
(4)有关专题报告;
(5)分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大会有关选举工作;
(7)通过大会决议、决定;
(8)其他。
七、向学校党、政、工领导发出邀请和向教职工代表发出通知
第二阶段 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预备会议
(一)预备会议,由各单位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二)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三)预备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第(六)项中的“预备会议议程”来安排。
(四)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形式进行。
二、正式会议
(一)正式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开几次全体代表会议。一般情况须召开两次全体代表会议,即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闭幕式。
(二)正式会议主持人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须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通过。
(三)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单位的不是教职工代表的有关人员,还邀请不是代表的本单位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四)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定。
(五)正式会议表决形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
三、领导小组会议
(一)在正式会议召开期间,领导小组应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主持人可由分工会主席或者领导小组推选某一成员主持。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议程;
2.组织草拟大会的决议、决定;
3.主持会议及组织大会期间各项活动;
4.听取各代表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
5.处理和决定大会期间其他重要问题。
四、代表组会议
(一)代表组会议由代表组长主持。
(二)代表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和议题,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如代表人数比较少而没有组建代表组时,可以全体代表一起或者临时划分几个小组进行讨论和活动。
第三阶段 会后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总结、报告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可用文字或口头向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汇报本次代表大会的情况。
二、组织代表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一)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本次代表大会情况,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组织带领教职工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精神和所提出的任务;
(三)听取了解教职工对代表大会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大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